《惊天绑架团》繁杂现实中的一缕清流
被影片中安东尼霍普金斯的一句话触动到了,他说:“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会让你变得富有,一种是有很多的金钱,另一种是有很多的朋友,但往往这两者不可兼得。” 这句话是典型的儒学思想的体现。在孟子的《告子上》中是有一段是这样的意思话“鲜鱼,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想要的,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,我只好舍弃鱼而取得熊掌呀。生命,也是我所想要的,正义,也是我所想要的,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,我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正义呀。"生命自然是我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于生命的,所以我绝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,死亡自然是我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那比死亡更可怕的,所以灾祸也有不去避开的呀。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,一切好保全性命的手段,为什么不采用呢?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,那么,一切好避开灾祸的歪门邪道,为什么不去做呢?靠这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硬是不肯采用;凭这个歪门邪道就能够避开灾祸,可是有的人硬是不肯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想要的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;他们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:不仅知书达理的人有这种思想呀,所有的人都有,只不过那些知书达理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。” 观影回来后我查阅的这个真实事件的资料,这名由萨姆·沃辛顿饰演的Willem Holleeder后来成为荷兰最臭名昭著的罪犯,被称为“荷兰教父”。2003年他被起诉刺杀前搭档,也就是在本片中与一起策划绑架案的Cor van Hout(吉姆·斯特吉斯饰演)。看来,在牢狱中的这么多年后,Willem Holleeder还是选择了金钱。 这部影片的导演一直平铺直叙的手法在讲述绑匪的心理,其表达形势好像是与现在中国的一些观众的观影胃口有些格格不入,中国观影爱好者的现状貌似大部分就是特效、特效、特效,动作、动作、动作,卡司、卡司、卡司,貌似任何电影离开了这三点,就算不上一部好看的电影。我经常陷于一种困惑,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的审美一定要变得这么的单一? 回归到这部影片来看,我觉得这部影片真的不错,他本身并不华丽,却似乎有着魔力一般召唤我们坐在影院里,远离这个浮躁繁杂的社会,看这个建立了荷兰啤酒帝国的老家伙人生中的一个故事,然后又触动着我们静静的思考自己的人生。我们究竟要走向什么样的地方,而去到那里的路上,我们需要付出多少本身很珍贵的东西,为了自己的欲望,我们会获得什么?又会失去什么?又有什么是比生命还诚可贵的东西?我还在静静的思考着,那么你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