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reenwriter Neil Biswas' (BRADFORD RIOTS) adaptation of Martina Cole's novel THE TAKE, spans 10 years of British socio-political change. The backdrop of the Thatcher era and its transition into the birth of New Labour, is particularly relevant to the drama's theme of idealised new beginnings; stemming from and resulting in a sense of disillusion.从心理学上来说,人类都有自我毁灭的倾向。任何人的一生,都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情就是爱和死亡,如果爱的欲望可以克制,那么死亡就是谁都无法回避的事情。死亡是最终终点,只不过每个人的路径不同罢了,而在自我毁灭欲望特别强烈的人身上,其影响更是巨大。特别是在欲望的驱使下,自我毁灭的倾向有了前行动力,人们在毁灭之路上更是油门踩死,一路飙到底。刚刚出狱的Freddie急着拿回因入狱而失去的时间金钱,四处打杀,丝毫不考虑自己的安危,似乎能够多活一秒都是赚的。正是Freddie在这种不断寻求自我毁灭的过程中,给周围的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伤痛。他就像是个癌细胞,自己好不了,还要带坏周围的所有事物。Freddie是这样一个人,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,哪怕付出更多的代价,也要把东西拿回来,哪怕拿回来后毫无价值,也要把东西毁掉,哪怕拿不回原有的东西,也要对方付出代价。当他搞砸毒品生意时,他的兄弟Jimmy却悄悄地接手了毒品交易。眼看着Jimmy变得有钱,换车换房,Freddie心里很是愤恨,于是对Jimmy的老婆、自己的小姨子下手,潜意识就是你抢走了我的东西,我也要抢走你的。后面产生后代则是强化戏剧冲突的作用,让几个角色的矛盾再升级更拧巴。本剧也再次证明了原生家庭对一个人成长会有多么深远的影响。Freddie的老子为了小姑娘抛弃妻子,Freddie在不和的家庭中长大,埋下了暴力种子。长大后,Freddie将父亲弄瞎打成植物人,为自己的母亲出头鸣不平。而Freddie本身则延续了他老子的做派,不仅是红灯区的常客,还有几个固定情妇,玩起家庭暴力也是毫不手软。在Freddie熏陶下,Freddie的儿子LittleFreddie也像极了混蛋爸爸,出于嫉妒可以对自己的兄弟下手。在这个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孩子,没有一个能够用正常来形容。相反,在Jimmy的家里,孩子们的成长则要快乐地多。LittleJimmy的生长环境和Little Freddie不同,长大后的状态也和LittleFreddie完全不同,至少是一个健康快乐天真无邪的孩子,不会像Little Freddie一样,从骨子里透出一种原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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